原標題:楊維剛:加快"智慧政務"建設 助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
近年來,國務院大力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,地方各級政府也加快推行電子政務建設,進一步提高了政府行政審批的效率,為公眾提供了更快捷、優(yōu)質的多元化服務,有力地促進了經濟和社會發(fā)展。
近段時間,我分別參加了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“加快轉變政府職能,增強政府公信力”調研和全國政協特邀視察團“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”在湖南的視察。在視察和調研中發(fā)現,行政審批制度改革,除健全法律,下放權力等,各地普遍反映要加快電子政務、“智慧政務”建設。但現行電子政務實踐還存在一些問題:政府部門間的信息系統(tǒng)大都彼此獨立,很難形成信息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;許多部門自主開發(fā)的業(yè)務系統(tǒng)數據接口標準不一,又形成了新的“信息孤島”,造成了新的問題;各地清理保留行政審批事項數目相差極大,許多精簡的行政審批事項通過合并,形式上清理了,但內容依然存在,審批事項依舊沒有減少;電子政務項目遠沒有實現內容、部門和過程的全覆蓋,如行政征收、行政處罰就沒有納入電子政務;大數據的挖掘和運用,還沒有起步等。
這不僅降低了行政效率,而且還影響政府形象。最近出現的“證明你媽是你媽”、“證明未婚時是未婚”等事件,雖不無偶然和極端,但也反映了傳統(tǒng)電子政務模式的缺陷。這種缺陷,我覺得在很大程度上是傳統(tǒng)的電子政務系統(tǒng)沒有強大的信息分析、決策能力,也就是沒有發(fā)揮“智慧政務”功能所致。
據了解,北京、上海、廣州以及湖南的長株潭等地,已經在實踐中主動應用大數據、云計算等新興技術,將傳統(tǒng)電子政務升級為具有“自主決策”能力的“智慧政務”。
其實,“智慧政務”就是依托大數據 、云計算等信息技術,優(yōu)化政府治理水平,實現行政審批高效、公共治理集約精準、公共服務便捷惠民、社會效益顯著突出的全新政務運營模式。我認為,“智慧政務”中的“智慧”主要體現在如下兩個方面:
提升政府工作效率,減少行政開支。將傳統(tǒng)的辦公自動化升級為智能辦公系統(tǒng),解決各部門之間協同上的技術障礙;同時運用大數據技術將會降低行政審批的響應時間,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,減少政府開支。有關數據表明,歐洲發(fā)達經濟體利用大數據,每年可以節(jié)省超過1000億歐元的政府開支。
提升政府決策質量,促進決策互動。大數據可使決策者獲得更詳細、更全面的信息,從而提升政府決策的品質。同時,網絡平臺如微博、微信和論壇等為老百姓提供決策交流平臺,在對話交流中達成共識,也使得政府決策過程更為透明,決策方案更接地氣。
為此,我建議要以創(chuàng)新的勇氣擁抱大數據時代,應借助“智慧政務”創(chuàng)新行政管理模式,全面促進提升政府的行政審批效率和決策質量。
一要加強“智慧政務”頂層設計研究。在建設“智慧政務”時,要根據“智慧政務”的實際需求和發(fā)展規(guī)律,由國務院牽頭,制定國家整體性戰(zhàn)略發(fā)展規(guī)劃,制定統(tǒng)一標準和實現系統(tǒng)整合,有序推進“智慧政務”發(fā)展。頂層設計的核心支撐是信息基礎設施建設。要采取構建開放平臺的模式,制定開放的標準,實現系統(tǒng)整合。同時,實現服務、管理機構的業(yè)務協同、資源共享,避免出現新的數字鴻溝和“信息孤島”。
二要借助“數字城市”之力,穩(wěn)步推進“智慧政務”建設。借助物聯網、云計算和大數據等新興技術,推進“數字城市”建設,創(chuàng)新城市管理模式,體現“智慧政務”發(fā)展理念。地方政府應以“數字城市”建設為契機,選好一些試點城市,穩(wěn)步、務實地推進“智慧政務”的全面建設。
三要多渠道融資,保障信息基礎設施建設。推行“智慧政務”必須首先考慮資金保障問題,可以通過向社會募集普通基金、用戶付費以及與公司合作等方式籌措資金,彌補各級政府信息化建設資金不足的問題。
國務院和國家高層領導對于運用大數據手段推進“智慧政務”建設已提出明確要求,我省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此應引起高度重視,將其作為一項重要的簡政放權、助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民心工程抓緊推進,抓出成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