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現在城管窗口的服務越來越到位了,我去辦理業(yè)務,材料沒帶齊,本以為白跑一趟,沒想到簽個承諾書就可以當場辦理,不用來回跑,真是省心又省時!”8月12日,三門峽市民李先生在市行政服務中心辦理戶外廣告審批時稱贊道。近來,三門峽市組織市直各有關部門開展市本級173項政務服務事項梳理調整工作,切實實現群眾辦事從“一疊證明”向“一紙承諾”轉變。
據悉,政務服務“告知承諾”制模式是以自愿承諾為前提、信用記錄為支撐、嚴管懲戒為手段的“告知承諾+信用記錄+監(jiān)管核查”審批模式,申請人在申請辦理行政審批事項時,不具備完整申請條件或申請材料,辦理單位采取一次性將法律、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以及相關技術規(guī)范中規(guī)定的標準、條件、要求,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請人,在申請人作出對告知的事項已知曉和理解、并作出保證嚴格按要求履行的書面承諾后,直接受理、審批、決定、出證和加強事中事后監(jiān)管的方式。
此次三門峽市本級173項政務服務事項梳理調整工作重點圍繞“告知承諾申請材料”及零材料告知承諾等告知承諾審批方式進行,截至目前,已基本完成《三門峽市本級政務服務告知承諾事項清單(2023年版)》的梳理工作,“清單”共包含市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的不動產登記、市商務局的從事拍賣業(yè)務許可等20個部門173個告知承諾制事項。對于“清單”內實行告知承諾制的政務服務事項,申請人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。申請人不愿承諾或者無法承諾的,提交法定申請材料,按照一般程序辦理。
下一步,三門峽市政務服務系統(tǒng)將進一步提高審批服務效能,提升審批規(guī)范化和便利化水平,組織相關部門做好限期開展監(jiān)督核查工作,在為市場主體經營按下“快進鍵”的同時,真正讓誠信成為守信企業(yè)和群眾的“通行證”。